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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式
一、法律咨询
以口头解答、网上答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洽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就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生产经营、生活中遇到的民商事、经济、行政、刑事等方面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具体法律意见,包括:
1、具体民商事、经济、行政、刑事等方面所涉法律问题的解答;
2、关于调解、仲裁、诉讼等程序法律问题的解答。
 
二、代书
代理起草、修改各类诉讼文书以及其它法律事务所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起诉状、上诉状、反诉状、答辩状、控告函、申请书、申诉书等;
2、各类合同、协议、章程、可行性报告等法律文书。
 
三、资信调查
1、对境内外企业、公民进行资金、收入、信用及履债能力进行调查;
2、对房地产、租赁、抵押、质押、投资、贸易、公司收购与兼并、金融、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技术转让、合资资产或合作资产或债务重组等项目的可行性、真实性、客观性及法律手续的完备性进行论证和调查,并出具相关意见书。
 
四、律师见证
1、对企业之间的民事经济行为以及相关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见证;
2、对公民之间、公民与企业之间的民事经济行为以及相关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见证。
 
五、法律顾问
以本所综合业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最便捷、最具实效的法律服务,帮助客户建立一套行之有效和能够防患于未然的法律保障系统,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法律顾问的工作包括:
1、为企业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公民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2、起草、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3、参加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4、参加谈判、洽谈、交涉、论证会等。
此外,我们可就下列项目提供专项法律顾问: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金融投资、贸易、租赁、公司设立、改组、股权转让、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技术转让等。律师可为这些项目的洽谈、签约、履行等法律事务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六、仲裁、诉讼、执行的代理
1、接受企业、公民的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
2、代理国内、国际贸易仲裁;
3、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
4、代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仲裁书》和具有强制力的《公证书》等。
 
七、讲座及专项法律事务论证
1、举办法律专题讲座;
2、举办专项法律培训;
3、重大、疑难法律事务和案件的分析与论证。
 
八、境外法律服务
1、代为联系境外律师事务所;
2、代为委托境外律师事务所处理境外法律事务;
3、与境外律师事务所合作,处理涉及境内外的法律事务。

地址:东莞市城区东城大道188号新华大厦七楼702     电话:22450789、22485108、208、308、408     传真:0769 - 22453068 /3333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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