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方中天律师事务所!您是本站第 位访客!
登录 注册 | 网站首页 | 法律文库
方中说法

评判是非的标准 ——《红楼梦》中人与法之二十

时间:2018-01-24    作者:张来仪    浏览量:2633

《红楼梦》中有一个角色,不是主角,却比主角更加贯串始终,他就是贾雨村。这个角色是有高度概括性的,象征这个红尘俗世每一个为求功名利禄荣华富贵努力向上爬的“正常人”。曹雪芹描绘贾雨村,基本上采用写实手法,通过对他的描绘反映自己所见到的在官场里摸爬滚打的人(在当时当然是男人),由此描画现实社会。所以,《红楼梦》绝不仅仅是一部关于才子佳人风花雪月的故事。亦唯其现实性,本书具有深远绵长的影响力。下面我们单从书中透露出来的是非观来讲一下。

贾雨村饱读诗书,又并不迂腐,是个有真才实学的人。他曾是林黛玉的私人教师,你们看他教出来的小女孩林黛玉就非常厉害,才华冠绝大观园。后来林黛玉渐渐长大,搬去了外祖母家住,贾雨村乃决定奔赴科举仕途。奈何进京赴考途中盘缠用尽,只得暂时寄居在葫芦庙里,从而结识庙宇所在村庄的富绅甄士隐。甄士隐欣赏贾雨村的人才气象,慷慨出资50两银子,助其上京考试,他因而得以科举高中,晋身官场。刚当上地方官,正好审到薛蟠打死冯渊径行逃逸一案。一开始,贾雨村是有正义感的,他怒拍惊堂木:“杀了人直接就走了?敢情是没有王法了?”正要派人去将这厮捉拿归案,却见衙门里有一个小卒不停向他打眼色,乃心疑退堂问个究竟。这衙卒劝他切莫轻举妄动。这个小卒是谁?原来就是原本葫芦庙里的一个小沙弥(和尚),认得贾雨村。这个衙卒对案件内情了解得清清楚楚。也许出于对已经成为官老爷的贾雨村的讨好巴结,或是为了逞能,他劝贾雨村不能抓薛蟠。为什么?他说,如今每个当官的,手上都得有一份名单。什么名单?碰不得的名单!大户人家的,有权有势的,你碰了,轻则丢官,重则丢命。薛家就是名单上赫然在列的!他还告诉贾雨村各个大户人家之间的勾连关系。最终,贾雨村听从这个小和尚的主意,故意认定杀人者薛蟠已经死于暴病,判决薛家付给冯家一点钱封口,又任由薛蟠将强抢的民女霸占为妾,就此了结案件。这个小卒和贾雨村都明知该民女其实是贾雨村的恩人甄士隐几年前被人贩子拐走的独生爱女甄英莲,为免得罪薛家,决定任由英莲浮沉苦海置诸不理。《红楼梦》这一回目就叫“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曹雪芹还为这个原葫芦庙僧人安排了下场。案件了结之后,贾雨村因不愿意被人知道他贫贱出身,更不愿意被别人把持他滥用职权、勾结权贵的把柄,便硬是砌个理由,将那个原是葫芦僧的衙卒,充军发配到永远也回不来的穷苦荒远之地为奴。

    读完上述非常写实的情节,我们自然会和作者曹雪芹产生感情共鸣:    1、贾雨村竟然不出手搭救陷于苦海的恩人甄士隐的独生爱女,真是忘恩负义;    2、这个十年寒窗苦读诗书的人,发迹之后,所谓为国尽忠、为民分忧的圣贤教训,一遇到与个人私利冲突,立即毫不犹豫尽数全抛;    3、薛蟠这种不成器公子哥儿视人命如草芥,最终肯定是败家子!    4、这葫芦僧逞能于领导,无视正义,玩弄手段,自以为聪明,结果是被流放充军,真是自食苦果。……或许你还可以总结出很多条。    但是,我们如果用法律(规则)眼光来看待,那么,结论可能是:    1、官员贾雨村明知被薛蟠买下的那个女孩实非那人贩子的亲生女,依当时法律,他就无权决定将女孩子嫁给谁为妻或者为妾,应查处这人贩子,并依法判处;    2、贾雨村既查知这女孩是甄士隐之走失爱女,将此可怜女孩送归她父母,婚嫁由父母作主,这是当时法律要求一州官府应当做的,而不论此女是否恩人之女;    3、贾雨村故意放纵杀人凶手薛蟠逍遥法外,是营私舞弊;    4、贾雨村找个由头将衙役流放,是滥用职权;    5、贾雨村写信给贾府告知薛蟠杀人一案已顺利了结,作为勾结权贵晋升的梯子,这是结党营私……。    而巜红楼梦》这一回目和其他回目,乃至全书,作者意图给我们的各种教育、训示、启发,始终是道德层面的,基本上没有法律(规则)层面的。    一个社会,有各种各样的人,总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事件。面对人间百态,我们会自觉不自觉的进行评判:是耶?非耶?依什么标准进行是非判断,直接影响到我们如何做人,如何行事,影响到我们的精神,继而影响到我们的社会地位,我们的前途。因此,是非观是十分重要的!《红楼梦》是一本好书,我们以今论古,虽说不能苛求古人,但是评断是非时只论道德,不讲法律(规则),的确是要不得的。 比如说贾雨村,一介书生,出身贫寒,死捱苦撑,读书十年,一旦中举,得以为官,从基层小官做起,热切期盼尽快进一步出人头地加官晋爵,也是可以理解的,对不?但是如果说这就可以放弃一切理想,抛弃全部善良,去鱼肉百姓草菅人命,就讲不过去了。那么,应当守住的底线在哪里?怎样才算不逾度?底线就是法律!不能逾越的就是法度!也就是说,我们评论是非的标准应该是一国之法,而不是众说纷云各持己见的道德。    胡适说:“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一个古老而长青的话题。胡适的论断,在有的国家是经验;在中国则主要是教训,并且仍然在不断的被证实。

地址:东莞市城区东城大道188号新华大厦七楼702     电话:22450789、22485108、208、308、408     传真:0769 - 22453068 /33330008

Copyright © 1998-2024 广东方中天律师事务所     您是本站第 位访客!         粤ICP备15011302号    

关于方中天 律师精英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