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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来仪,东莞市人,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政法系,1993年起成为国家注册律师。1998年创办广东方中天律师事务所。


      张律师是经济法和行政法方面的专家,担任多个政府机关、职能部门的法律顾问,擅长代理行政诉讼。曾获广东省妇联评为“广东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获东莞市司法局评为“东莞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获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普法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获广东省律师协会授予“律师行业公益法律服务杰出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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